明星和网红虽然都靠流量吃饭,但不同的“权力结构”“价值判定标准”“养成方式”,决定了二者的“数字自主权”“程序正义”“变现路径”“生命周期”等等方面,本质区别都挺大。
以前只有过气的明星才会去当网红,或者偶尔“玩票”卖点货,但从来没有哪个当红的艺人,会主动放弃明星身份,专职当网红、靠带货过日子。
赵露思就是第一个,说不定不是最后一个,但绝对是个很典型的例子。
赵露思用自己的各种操作,给我们完整演了一出网红的戏法:怎么制造话题、怎么形成人设、怎么直播带货、怎么多渠道赚钱,甚至愿意放下身段,去当网红?
说到底,可能不只是为了钱。
那么,同样是“恰饭”,明星和网红到底有啥差别?
在展开正文之前,先说一句,从个人情感上,其实我很喜欢赵露思,我觉得她是现在娱乐圈少有的特别有“灵性”“鲜活”的灵魂,但这篇文章从逻辑和理性上,要评价她的一些行为,确实绕不开。
既然要理性分析,那本文就只探讨四个不带任何好坏判断的词。
第一个词叫“数字自主权”。
网红在网上,基本上想怎么来就怎么来,没啥限制。随便举个例子,韦雪,她主动说的那些“豪门贵妇”的过去,要是放到明星身上,绝对是负面新闻。但对网红来说,不管是炫富到极致,还是价值观有争议,只要能快速吸粉,那就是“结果正义”。
在这种“结果正义”下,网红里有人靠吃博眼球求点赞,有人把酒、醋、油当水猛灌,有人演黑帮老大,天天带着人“打群架”……
而像赵露思这样的明星,果断注销了有3122万粉丝的微博账号,换到另一个平台,成了那里第一个粉丝破2300万的艺人,就是为了拿到网红那种“数字自主权”。
但拿到这种“数字自主权”的代价,或者说前提,就是等于退出了娱乐圈。毕竟到现在为止,没一个在工作的明星注销过微博,这就好比职场人不用微信一样。
明星为啥这么看重微博呢?因为微博对明星来说太重要了:一个是能一直和粉丝保持联系,随时“刷存在感”;二是宣传推广的重要渠道,该宣传的时候能放大声音、提升价值;还有一个特别的作用,就是回应舆论。
前两个作用,别的平台可能还能顶一点,但要是出了负面新闻或者大家误会了,明星一般都会选在微博发声明澄清、解释或者道歉。事实证明,第一时间在微博说话,能表明态度、控制事情发展、引导舆论方向,不让谣言传得更广。
所以,微博的数据(比如粉丝数、转发评论点赞这些),就成了品牌判断明星商业价值的重要参考。
第二个词叫“过程公正”。
对于赵露思助农这事,到底是结果重要,还是“过程公正”更重要?我觉得,到底是真帮了农民还是“割韭菜”,这都是在说结果,其实不一定重要。但在粉丝眼里,网红最重要的就是结果,就是能让人共情,过程不重要。
前两年有部特别火的国产电影《消失的她》,讲的事大概差不多。沈曼他们用非法手段拿到证据,但最后非法证据还是被排除了。所以说,就算结果再对,也得保证过程是公正的。
但赵露思助农这事,现在大家说的都集中在“结果”上:一个邻家姑娘哭着跑来,说人心险恶、资本压榨打工人——那肯定是资本家不对。只要结果是“做公益,自己一分钱不赚”,那就百分百支持。
但我觉得,助农是慈善行为,更应该注重“过程是不是公正”,特别是得给公众(就是那些给慈善出钱的人)看实实在在、有效的证据。
尤其是明星,是严谨的“艺术家”,遇到这种事,会公示过程是怎么做的。比如韩红,比如李连杰的壹基金,大家之所以信任,最关键就是慈善的每一步都公开透明。
程序正义,或者说过程的公正性,对“恰饭”来说,就是整个赚钱的过程,能不能都拿到太阳底下晒一晒?
就算结果好,初心也好,但过程有问题,那就跟刑事诉讼里说的“毒树之果”一样。
第三个词叫“变现路径”。
按老观念,明星和网红虽然都靠流量吃饭,但不同的“养成方式”和“赚钱方法”,决定了俩人本质区别很大。
明星靠作品出名——电影、电视剧、歌这些是他们的根本。通过作品拿到流量和认可,再靠广告代言、商业活动赚钱,这条路几十年下来已经挺成熟了。
网红就完全不一样了。他们火起来不靠传统作品,而是靠打造人设、制造话题、直接靠内容赚钱。网红靠社交平台攒粉丝,再通过直播带货、广告、内容付费这些方式直接把流量变成钱。
这么一比,明星重在作品,得兼顾艺术创作、赚钱和名声;网红本质上是卖东西,重点就是卖货赚钱。
明星比网红要求多(颜值、演技、口碑、大家喜不喜欢),难度肯定更大,但综合收益也更大(拍戏、综艺的片酬、代言费、带货提成这些,还有自我实现的心理满足)。
所以,某企业的“公主”会去拍戏,而不是当网红;黄圣依宁愿上综艺,也不想跟杨子一起直播带货。
这也是为啥,很多网红火了之后,都想方设法去拍电影电视剧(哪怕片酬很低),拼命想当明星。可赵露思已经是明星了,为啥还要“反着来”?
这可以看成是赚钱方法被迫重新选。在经纪公司分得不公平的情况下,靠作品攒人气,再赚钱,在她看来可能太慢了,而且中间被分了好几层,自己最后能拿到的钱可能特别少。
网红模式能大大缩短赚钱的路。通过直播带货、“种草”、短视频广告这些方式,网红能直接对着粉丝卖东西,赚的是“快钱”。
我更愿意相信,赵露思这事,不是一时冲动,而是算得特别准的商业决定。
第四个词叫“生命周期”。
有句老话说,关上一扇门,会给你开一扇窗。“恰饭”也一样,能很快吃到的肯定不长久,吃得慢的反而更有可能慢慢吃。
网红模式虽然赚钱快,但有个要命的缺点——生命周期短。网红经济本质上是注意力经济,而大家的注意力特别容易转移。今天的热搜明天可能就忘了,今天的“一姐”明天可能就没人搭理了。
看看中国网红发展史,从早年的芙蓉姐姐、凤姐,到前几天又退网的辛巴,再到各种短视频网红,能一直保持热度的少之又少。就算是顶级网红,也得不停地造新话题、出新内容来维持关注,这种压力常常让人价值观扭曲、没底线。
相比之下,演员的路虽然长,但可能走得更远。陈道明、梁朝伟、惠英红这些演员靠经典作品干了几十年,这是哪个网红都比不了的艺术生命力。
这也是为啥赵露思这事发生后,会有这么大的动静。当明星比当网红难多了,但收益也更大,可赵露思却成了行业第一个“反着来”的人。我们最该好奇的,可能不是为啥这么选,而是最后会怎么样。